首 页    图片新闻    检察要闻    本院动态    法律文书    典型案例    
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本院动态    
· 维权不缺位,法治有温度 ——集...
· 筑牢高墙内的监管防线 ——集宁...
· 精准谋划提质效 凝心聚力启新程 ...
· 【集检护苗】 公检法司“未”爱...
· 【集检护苗】 “检察+综治”齐发...
· 【集检护苗】 多部门联动进校园 ...
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第240号指导性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第239号指导性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第238号指导性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第237号指导性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第236号指导性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第235号指导性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动态
党建引领聚合力 送法服务暖新春 ——集宁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党员走进友谊社区开展普法 宣传活动
时间:2026-02-04  作者:许敬植  新闻来源:第四检察部  【字号: | |

党建引领聚合力 送法服务暖新春

——集宁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党员走进友谊社区开展普法

宣传活动

为深入扎实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集宁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党员走进集宁区友谊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服务暖民心”普法宣传活动。活动聚焦群众法治需求,把检察履职与基层治理紧密结合,以“党员带头、专业赋能、精准普法”的方式,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送到商铺门口、送到老人心坎里,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民事行政检察党员入户商铺,精准普法助力合规经营

活动中,民事行政检察部党员干部入友谊社区周边主要商铺,结合商铺经营特点和常见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法律专业优势,围绕《民法典》中合同编的重点内容,向经营人员讲解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引导经营者增强契约意识、证据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帮助商铺在经营过程中减少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同时,该部党员干部对《食品安全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关键条款进行梳理解读,提商铺经营人员依法合规经营、守牢安全底线,推动形成“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营商环境。

二、刑事检察党员聚焦反诈宣传,守护群众“钱袋子”平安过年

针对岁末年初诈骗案件易发多发特点,刑事检察部门党员干部结合工作中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实践经验,深入友谊社区老年人活动室,配合反诈宣传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老年群众讲解冒充公检法、虚假投资理财、刷单返利等常见诈骗情形,现场提示“不轻信、不转账、不透露验证码”,提醒大家临近新年更要增强防范意识,增强识骗防骗能力,切实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确保群众安心过年、平安过节。

三、联动社区志愿服务力量,检社共建提升普法质效

本次活动坚持“检社联动、协同共治”,我院党员干部与社区志愿者队伍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围绕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制作的《谨防养老诈骗 守护幸福晚年》宣传单内容,我院党员专门为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法律宣传培训,帮助志愿者准确把握宣传要点、提升普法表达的专业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增强志愿服务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活动中,我院党员特别面向志愿者队伍中一名13岁小志愿者,为其生动介绍法律的基本框架与特点,鼓励其培养法治兴趣、树立法治观念,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播撒法治种子,让法治教育从“身边”走向“心里”。

四、以党建促履职,以服务暖民心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是我院深化党建引领、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组织党员深入社区,把法律宣传与服务群众、助力社区治理紧密结合,实现了“党建有载体、业务有抓手、服务有温度”。下一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推动法治力量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检察温度。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电话: 邮编: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