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点发力”助推高阶段检察官
助理出庭履职
2024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加强检察官助理队伍建设、促进检察官助理职业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南,集宁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聚焦选拔、培养、任用三个环节助推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出庭履职。
精准施策 优选骨干
立足本院队伍建设情况及业务工作实际,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等条线中,经过层层筛选、严格考量,确定高阶段检察官助理3名,在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时,可以在检察官就主要事实和法律问题发言后,辅助进行举证质证、补充发表出庭意见、参与法庭辩论,助力青年助理快速成长为“行家里手”。并与法院进行“点对点”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理解,详细阐释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出庭发言的政策依据及职责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过去我一直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负责辅助检察官调查核实证据、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等,更多偏向“精细化保障”。成为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后,我清晰地感受到肩上责任的重大。法庭上,协助检察官就关键证据进行有力质证、针对辩护观点进行有效回应,已成了我必须面对的常规职责,法庭辩论中的每一次补充发言、每一份建议意见,时刻敦促我以更敬畏、更严谨的态度精进专业素养。”
提升素能 夯实根基
克服本领恐慌,增强专业底气。新时代新形势,案件的复杂程度与日俱增,涉及的法律领域愈发广泛,对检察官助理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作为高阶段检察官助理要仔细研读案卷材料,深度参与证据审查,透彻理解证据链条的构建逻辑,严把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与关联性,确保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和法律的正确适用,为出庭支持公诉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模拟对抗,提升实战勇气。定期组织检察官助理参加业务竞赛、模拟法庭等,模拟设置各类突发状况与复杂辩点,在高压对抗中锤炼助理的临场反应、语言组织与逻辑思辨能力,确保其在真实庭审中从容不迫、攻防有力。在刚刚落幕的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岗位练兵暨业务技能竞赛中,高阶段检察官助理杨子琦荣获刑事检察业务能手。她表示:检察官助理面对庭审,也许是“腹有乾坤”但“欲语还休”,敢于说话是第一步,这样的竞赛可以帮助年轻助理直面庭审对抗,积累实战经验。
出庭履职 淬炼锋芒
严格遵循《意见》精神,明确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在出庭履职中的“辅助”与“协同”角色定位。在检察官主导下,助理可依据庭前充分沟通及授权,聚焦关键环节,发挥独特价值。鼓励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在举证环节,围绕案件证据体系进行条理清晰、重点突出的说明;在质证环节,对辩方提出的针对性疑问、细节性质疑进行及时有效、专业有力的辩驳;在发表补充意见时,着重对检察官核心观点的证据支撑进行强化,或对庭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焦点进行必要补强,增强公诉主张的权威性与说服力,使检察指控逻辑更加严密周延。
落实《意见》以来,我院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出席法庭辅助进行举证质证17次,参与法庭辩论6次,补充发表意见4次,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从卷宗整理到法庭交锋,从个案协助到治理建言,高阶段检察官助理从幕后走向台前,从青涩走向成熟,逐步成长为能担重任、可堪大用的检察事业薪火传人。
确定高阶段检察官助理是实施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帮助检察官助理全方位参与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的重要举措,更是进一步优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打造政治坚定、职责清晰、担当作为、管理规范、结构合理的检察队伍的重要实践。我院将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持续优化检察官助理履职管理。通过强化专业培训与考核激励,充分激发队伍活力,全面提升履职素能,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