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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共筑未成年人“禁烟保护圈”
时间:2025-10-01  作者:张慧  新闻来源:第二检察部  【字号: | |

联合共筑未成年人“禁烟保护圈”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查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行为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有效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烟草市场秩序。9月28日下午,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分局、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宁区教育局、集宁区烟草专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电子烟管理办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联合签署《关于建立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烟草专卖局案件办理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打击合力,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格局

本次协作联动机制的建立,旨在通过整合五方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建立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共同对假烟流通、无证经营、物流寄递、校园周边售卖卷烟等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检查遏制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卷烟)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侵害,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集宁区检察院将与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密切保持沟通,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运用各类宣传渠道,联合主题宣传活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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