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士气 明靶向 讲真经 提质效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前往我院调研指导
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落实“三个管理”规定是回应新时代法治要求的“必答题”,也是回归法律监督主题主业的“时代命题”。为进一步落实“三个管理”,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李琼芳主任到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就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实地指导交流活动。

2025年4月3日,指导组到达后,立即为我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人员开展业务指导。一是在程序上强调移送时效性的重要性,要求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启动移送程序,以保障司法效率和维护当事人权益;二是在实体上深入阐述处罚必要性的审查要点,对虽然符合刑事犯罪构成要件,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行政手段足以惩戒当事人的案件,且行政机关已经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行政处罚,能够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从节约司法资源、维护社会关系稳定的角度出发,可以考虑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三是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案卡填写及注意事项、常见问题等方面做了现场操作和解答,使办案人员进一步熟悉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我院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量大类别多,上级院对我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做出的成绩表示肯定,也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与反馈和指导,对上级院评查出的问题我院行政检察部门将立行立改。下一步,我院行政检察部门将继续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严格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同时,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充分发掘线索,定期与刑事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案件处理程序顺利进行,同时也将跟踪督促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后续监管职责的履行。
此次乌兰察布市检察院的指导如同及时雨,为我院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解答了许多困惑,提供了准确指引。集宁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以业务管理“塑格局”、案件管理“筑根基”、质量管理“守底线”,聚焦机制、优化能力提升和数字化改革,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治理”深化,在“办理与治理并重”“数量与实效齐抓”中彰显司法公正与制度张力。为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同治理新格局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