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联合行动 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注入“强心剂”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集宁区检察院与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密协作,精心组织开展了以“共筑满意消费,守护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检察人员深入社区、商场、超市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宣传公益诉讼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详细讲解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注意的事项,以及遇到消费纠纷时的维权途径和方法,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虚假广告、网络购物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增强了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此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联合区市场局、区教育局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对辖区内学校食堂、社区餐厅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围绕学校食堂和社区餐厅的食品原料采购、储存条件、加工制作流程、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状况等关键环节展开。在学校食堂,检查组详细查看了食材的进货台账、索证索票情况,检查了食品加工间的卫生状况和操作规范,要求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用餐安全。在社区餐厅,检查组对食品的加工制作环境、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检查,督促餐厅负责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社区居民的饮食健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食堂和餐厅存在的台账记录不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食品未留样等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下一步,集宁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市场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监督力度,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营造安全、放心、公平的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