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9月17日在集宁区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瑞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尽心竭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矢志不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力促进平安集宁、法治集宁建设
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第一要务,牢记维稳第一责任,突出民生第一需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年依法受理提请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4件31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97件234人;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52件7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632件73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96件689人;对不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免除刑罚,或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决定不起诉20件23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0件12人。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年依法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件1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件5人,渎职侵权犯罪1件6人。对依照新立案标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撤案后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8人。结合办案,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开展专项预防;加强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全年有27个单位2000余名公职人员来本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馆接受警示教育;配合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查询139件次,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
---切实强化诉讼监督,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立案监督对4件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违法立案的刑事案件予以监督纠正。侦查监督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98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追捕漏犯1人,追诉漏犯3人。刑事审判监督对90%以上公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到95%以上;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10件次。民事行政检察受理民事申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审查法院生效民事裁判书630余份。监所检察对322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对发现的脱管、漏管问题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1件。控告申诉检察受理群众举报13件,办理刑事申诉4件,化解涉检信访2件。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行使
认真贯彻自治区检察院的改革部署,狠抓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积极推进检察改革的各项任务。
---全面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按照自治区配置的首批检察官员额,经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12个环节,全院择优遴选出员额检察官28名,举行了入额检察官宣誓仪式,签署了岗位承诺书,颁发了入额检察官任命书,迈出了将优秀检察官资源集中到办案一线、分类管理检察人员的关键性一步。
---深化司法办案责任制改革。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和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及配套制度,初步建立起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建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改变了以往“三级审批”的行政化办案模式,增强了办案的司法属性。制定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入额院领导亲自完成案卷审查、讯问询问、出庭公诉等工作,同时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坚持监督管理与放权同步推进,依托网上办案系统加强案件办理的流程管控,改革案件承办确定机制,明确检察官办案质量评价标准,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积极参与做好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统管工作。从2016年10月起,将检察机构和人员编制、职数上划自治区统一管理,财政预算统一纳入自治区一级管理。实行新的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办法和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以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为导向的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检察人员职务保障和职业待遇,极大提高了检察人员的办案积极性。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从严从实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治建检,教育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积极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开展向“全国模范检察官”潘志荣同志学习活动,树立了被授予“自治区北疆最美女检察官”、“全市十佳人民卫士”荣誉称号的集宁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王丽同志的先进典型,在全院开展“对标思齐,做王丽式的检察官”学习活动。
---强化从严治检,严明检察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开展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加大检务督查力度,强化队伍纪律和制度的执行力,机关面貌有了新改观。
---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工作精细化水平。继续开展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持续推动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开展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强化科技强检,推行“智慧检务”,推进电子检务工程,检察专网、远程视频接访、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区联网各模块互联互通,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大跨越。
各位代表,党的领导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始终坚持区委的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健全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主动邀请视察检察工作,对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逐一研究落实。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两次开展了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为内容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自治区、市、集宁区三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并视察工作。代表、委员们实地视察后,对我区检察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总之,一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区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工作与大局融合还不够密切,服务大局的措施还不够精准;二是法律赋予的新增职责履行还不到位,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不公的力度、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三是司法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精细化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四是检察人员能力素质与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从严治检仍需大力加强;五是信息化应用能力水平与检察工作融合深度不够,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将紧盯问题,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及上半年工作情况
2017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的目标要求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扎实推进各项部署的落实,以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围绕实现上述任务,我们认真按照区委、人大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1至6月,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2件102人,不批捕38件45人;提起公诉188件195人,不起诉8件9人;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件17人,其中贪污贿赂4件13人,渎职侵权1件4人,按照上级检察院指令提出抗诉1件;追捕漏犯1人,追诉漏犯3人,办理立案监督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34件次;办理民事申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105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件;受理群众举报6件,办理刑事申诉3件。
第一,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大局为重,服务发展,不断提升惩治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水平。
第二,坚守“三条底线”,积极推进平安集宁、法治集宁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犯罪,维护政治社会稳定,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转型升级等重大决策部署,严肃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为推进我区生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三,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做好检察机关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转隶工作。要坚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做好转隶前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搞好工作衔接,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
第四,坚守法治生命线,切实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持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活动,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全面承担起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区中的特殊责任。
第五,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检察工作发展的新机遇,我们要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恪尽职守,改革创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把我区检察工作推向深入,为决胜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集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