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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4-26  作者:  新闻来源: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19日在集宁区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瑞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一年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和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切入点和着眼点,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契机,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认真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628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82219人;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捕425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2484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65271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依法决定不起诉5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434人。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2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15人,渎职侵权犯罪16人,全部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结合办案,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利用本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馆的载体,开展预防宣传,全年有22个单位、1500余名干部、职工来馆接受警示教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9次,有效促进了社会诚信建设。

(三)坚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保障司法公正。立案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违法立案66人予以监督纠正。侦查监督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02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4份,纠正漏捕2人。刑事审判监督90%公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到95%以上;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8件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6件次,参加公诉案件庭前会议10件次。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生效裁判案件2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依法进行再审;审查法院生效裁判书636份,参加法院庭审活动32次。监所检察认真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对发现的脱管、漏管问题提出书面检察建议6份,口头建议19次,对1名不具有缓刑条件的缓刑罪犯予以监督收监,对6名符合特赦条件的未成年人罪犯进行审查、报请。控告申诉检察受理群众举报28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审查自侦部门不予立案案件3件。

二、积极开展专项活动,大力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全面强化领导班子建设。院党组围绕活动总要求,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作风建设,统筹推进各阶段工作,以加强学习、深入研讨、自查自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切实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巩固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班子成员在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新、做人方面得到新提升。

(二)积极开展“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针对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摆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分析,建立台账,限定期限,逐一整改,对全体检察干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依法办事、忠实履职起到促进作用。

(三)严肃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八个方面的问题,确立了以“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活动”为基础的“一个活动、四个机制”的工作方法和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科学发现问题、及时纠错问责的能力和水平,全体检察干警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围绕从严治检,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以“党组书记讲党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教育广大检察人员努力做到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要求,进一步转变执法作风,与时俱进地做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的检察工作。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自治区28项规定和市委、区委相关规定,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执法作风,全面落实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强化对检察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强化自身的廉政建设,派驻纪检机构被市纪委授予“全市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

(三)积极推进检察司法改革。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检察院的部署,完成了检察官职务序列套改工作。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进一步拓宽范围、丰富形式、健全机制,重点公开执法办案信息,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74条,法律文书335份,公开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理由说明书98份。加强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进一步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平台,检务微博、微信发布量保持全市检察系统首位。

(四)进一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按照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完成了办案工作区、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远程视频接访、数字化高清监控系统、高清视频会议系统以及涉密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程,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和检务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四、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积极主动争取党委领导。对上级检察院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以及重大案件的查办情况及时向区委汇报。区委的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迅速传达贯彻并加以落实,使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得到充分体现。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去年12月,向区人大常委会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了专题报告,接受了评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把检察工作始终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

(三)认真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开展了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加深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扩大检察机关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拓宽了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渠道和途径。

此外,认真落实区委全面推进“五城联创”和“十个全覆盖”活动。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包联小区、包联村户等活动,使全体检察干警积极参与到建设美丽集宁、和谐集宁、绿色集宁活动中来,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贡献。

各位代表,去年检察工作的成绩,得益于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和政府、政协、政法各部门、各区直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向一年来所有关心、支持、理解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服务大局的思路和措施还需进一步拓宽和细化,法律监督的方法和力度还需进一步创新和加强;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面把握政策、准确适用法律、办理复杂案件、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执法不规范现象还时有发生,办案质量和水平还需下大力气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司法体制改革关键之年。全区检察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一、更加有效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推进法治经济建设,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加强城乡居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涉农惠民领域的民生检察工作。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服务和保障“五城联创”为重点,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坚决依法严惩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促进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二、更加严格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查办“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和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立足执法办案,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推行职务犯罪预防约谈制度,加大预防宣传力度,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惩防职务犯罪机制。

三、更加从严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继续在解决“不严不实”上下功夫、见成效。持续整治“四风”问题,防止反弹和回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模范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扎实有序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下大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加强执法能力素质建设,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

四、切实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立案等问题;探索试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起诉等制度,积极构建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健全非法证据排除、错案防止等机制,加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积极稳步深入推进检察司法改革。按照自治区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内设机构改革、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检察司法改革工作。加快检务公开制度改革,积极打造具有较高公信力的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努力建设沟通互动新平台;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遵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检察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实现我区科学发展、富民强区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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