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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延伸检察监督触角 ——集宁区检察院驻桥东街道综治中心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正式揭牌启用
时间:2026-03-31  作者:曹燕青  新闻来源:综合业务部  【字号: | |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延伸检察监督触角

——集宁区检察院驻桥东街道综治中心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正式揭牌启用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及党委政法委“1471”工作体系,推动检察监督与服务向基层一线延伸,2026年3月30日,集宁区检察院“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在桥东街道综治中心正式揭牌。该联系点的设立,旨在打造“检察+综治”融合窗口,将法律监督、矛盾化解等服务直接送到群众身边。

一、 对标先进,打造基层治理融合新阵地

此次设立的“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是集宁区检察院主动融入全区社会治理大局、服务保障基层平安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联系点积极借鉴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五有”工作法并学习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老田工作室”先进经验,将检察职能深度嵌入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化解平台。通过物理空间融合与人员常态轮驻,联系点将与综治中心内现有的法学会服务站点、法院速裁团队形成联动矩阵,构建起“检察+综治”的基层工作新格局,真正实现“群众找得到人、事有人办”。

二、 闭环运行,构建“五有”工作体系

联系点将以构建“五有”闭环工作体系为核心运行机制:

1. 源头预防,案案有质效:与网格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基层涉法涉诉风险提前预警、主动介入。

2. 接收受理,时时有渠道:设立实体“检察信箱”并公布派驻检察官联系方式,确保群众诉求反映渠道7x24小时畅通。

3. 分流办理,事事有回音:建立“综治中心转办—检察院受理—检察官办理—结果反馈”的闭环流程,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件件落实。

4. 矛盾化解,桩桩有措施:引入多元联调机制,对基层矛盾纠纷开展联合调解,必要时可将公开听证、检察听证下沉至综治中心现场。

5. 为民解难,件件有温度:依托联系点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帮扶措施,传递司法关怀。

三、 职能延伸,服务区域发展大局

联系点还将发挥三大延伸职能:

1. 法律监督“前哨”:对社区矫正、行政执法等基层执法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延伸监督触角。

2. 法治宣传“阵地”:在综治中心开展“订单式”普法,提升基层群众法治素养。

3. 企业服务“港湾”: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辖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法律咨询等服务,助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四、 展望未来,深化基层法治实践

揭牌仪式的成功举行,标志着集宁区检察院在延伸监督触角、深化基层治理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下一步,集宁区检察院将以联系点为支点,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加强与区委政法委、区综治中心及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将联系点打造成为矛盾化解的第一线、法律监督的最前沿、司法为民的服务站,为更高水平的平安集宁、法治集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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