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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药械“安全关”守护群众“健康权” ——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织密药械安全防护网
时间:2026-01-30  作者:吴晓娟  新闻来源:第五检察部  【字号: | |

守好药械“安全关”守护群众“健康权”

——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织密药械安全防护网

药械安全是保障公众生命健康的核心防线,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用药权益与生命安全,更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履职方向。为全面筑牢药械安全防线,压实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各类药械安全风险,集宁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主动作为、精准发力,联动相关部门、凝聚多方合力,全方位整治药械领域违法违规乱象,切实守护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机关联动聚合力 精准整治突出问题

为针对性解决当前药械流通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药械安全治理基础,近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烟草专卖局等单位联合召开药械安全专项工作会议,60多名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零售药店代表参会,覆盖300多家个体工商户、企业,聚焦医用雾化器非法滥用、执业药师“挂证”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题部署、凝聚治理共识。

会上,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解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雾化器作为医疗器械的法定经营使用规范,揭露不法分子假借医用雾化器非法经营电子烟的行为本质——该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尤其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深远危害。同时,检察机关通报了前期排查的两条违规售卖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相关违法线索及处置进展,对于已发现的相关线索均已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

明确责任严监管 夯实安全治理根基

集宁区烟草专卖局提醒零售药店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药店严格规范雾化器销售管理,严禁将医用雾化器作为电子烟替代产品进行宣传、销售,禁止假借“医用雾化器”名义销售外观、功能等具备电子烟特性的产品,擦边销售“医用雾化器”,同时加大市场排查力度,对违规销售、非法改装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企业需做好三点工作:一是严把采购关口,严禁采购回流药品、假药劣药等不合格药品;二是规范存放养护,严格落实药品分类存放要求,做好温湿度管控与贮存养护工作;三是强化销售管理,坚决杜绝执业药师“人证分离”“挂证”、无处方销售药品等违规行为。

会后,向参会代表发放、签署提醒函120多份,进一步划清法律红线、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健全机制固成效 常态守护民生安全

为推动药械安全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各单位就建立长效协作机制达成一致,明确将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定期开展药械安全联席会议,精准排查整治雾化器非法滥用等突出问题,深化行刑衔接,形成“检察监督+行政监管”协同发力、同向发力的治理格局,从源头上遏制药械领域违法违规乱象。

下一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公益诉讼职能,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排查,严厉打击各类药械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压实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多措并举筑牢药械安全坚固防线,用检察担当守护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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