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指导促提升——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专项督导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两个专项”
重点任务开展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依法深挖彻查涉醉驾案件背后司法渎职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查办监管场所违规“捎买带”“传递信息”等司法渎职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推动基层检察院依法履职、高质效办案,2025年9月9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专项督导组一行对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两个专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座谈交流等方式,对集宁区院第三检察部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和指导。
从开展情况看,集宁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两个专项”工作,能够迅速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调取相关数据,与各部门协调配合,掌握相关信息,对发现的有关情况提出了建议,建议说明情况并整改落实。市院督导组还对刑事执行工作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两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抓手,持续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加大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突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积极运用机动侦查权拓宽线索渠道,努力实现“办精品案、带优质队”的目标。
三是要强化案件质效管理,严格落实“三个管理”要求,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引用和办案程序规范,杜绝类似监督依据不当、未创建监督任务等问题,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四是要加强总结宣传引导,及时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典型案例培育和优秀理论成果转化力度,讲好检察故事,营造良好氛围。
集宁区人民检察院要以此次督导为契机,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确保“两个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