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盾 守护千家万户“食药安”
人民健康兴百业,食药安全利千秋。今年以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食药安全问题,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优势,扎实落实“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部署,切实担负起法律监督职能,保护人民群众“菜篮子”“药瓶子”,以检察之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一、净化健康生活杯中水
今年3月,依托“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集宁区检察院根据区政协委员提供的某小区现制现售饮水机存在没有更换滤芯记录、卫生清理不合格、公示信息不全等威胁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线索,对辖区内40余个小区的现制现售饮水机卫生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发现普遍存在上述问题,为厘清监管职责,推动问题有效解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进行公开听证,经过详细研判讨论后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进一步推动辖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规范管理。截至目前,辖区内450台饮水机上已张贴公示信息二维码,居民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了解企业资质、卫生许可批件、水质监测报告、操作人员健康证、滤芯更换日期等关键信息,且可以在小程序反馈问题,监督企业及时整改,有效解决了传统公示方式信息更新不及时、纸质材料易破损等问题,实现“一码公示”“码上监督”工作全覆盖,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二、守护一老一小盘中餐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安享晚年,集宁区检察院与集宁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一同对辖区内8家养老机构及8家社区养老食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联合检查组始终坚持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原则,就检查中发现的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未设置食品留样柜、留样及餐饮具消毒记录不全、食品添加剂过期及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强调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为老年人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生活环境。目前已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集宁区共8家社区食堂按照“餐饮行业检查要点表”逐项检查,发现问题34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小饭桌”承载着“大责任”,为切实加强青少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集宁区检察院在辖区内随机选取十余家托管机构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围绕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餐具消毒、食品留样、食材保质期、消防设备等情况进行了细致查看。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为中小学生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三、保障基础医疗用药安
村镇卫生室是乡镇百姓看病用药的第一步,是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集宁区检察院聚焦村镇卫生室医疗管理、用药安全等问题,对辖区部分村镇卫生室药品采购备案、储存保管、医疗器械使用及环境卫生等经营情况进行排查,针对发现的“消”字号产品与药品混放、卫生环境差、抗生素药物使用未备案、未严格落实储存要求、未按规定分区分柜摆放、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未及时处理等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降低医疗用药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筑牢群众就医用药安全防线。


另一方面,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禁售药,严重威胁群众用药安全。集宁区检察院以零售药店、诊所为重点排查对象,围绕处方药销售管理储存条件、广告宣传等,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禁售药行为。发现部分药店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经执业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检察人员现场进行普法宣传,强调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法律风险和社会危害,引导其树牢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织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网”。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集宁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建立协作机制推动各部门协同履职,促进多元共治格局,以司法实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以法治力量护航民生福祉,为健康中国贡献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