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交通肇事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举行公开听证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开,近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就杨某交通肇事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担任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并邀请了侦查机关承办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巩跇首先阐释了公开听证的程序、意义和目的,承办检察官宣布会场纪律、告知涉案人员杨某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杨某交通肇事一案的审查过程、杨某的犯罪事实和相关情节,法律适用以及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原因和理由。
听取相关介绍后,三位听证员单独进行了讨论合议,认为杨某虽然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但考虑到杨某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态度好,事发后第一时间主动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积极主动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三位听证员形成了一致意见,同意检察机关拟对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制度是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促进提升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而实施的重要举措,通过公开听证提升办案质效公开透明。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通过检察能动履职,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