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进行时 村里来了检察官
我给他们做了20多天的饭,到现在还没给我工钱,我该怎么办?村委会收不上租地钱,怎么办呀?这是我们村务信息公开的资料,你们可以看看。。。。。。村委会办公室讨论的热火朝天。
为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4月22日上午,集宁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全体检察人员走进村委会,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村民近距离答疑解惑。
一、信息公开要把关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务信息公开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是村民在自治活动中实现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具体体现。检察人员走访发现,村委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的方式将高龄津贴发放人员台账、红十字会慰问物资等进行信息公开,但是在公开过程中却没有隐去公示对象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因此,检察官对村委会村务信息公开不规范方面的情形提出整改意见,村委会成员虚心接受。
二、普法宣传记心间
“民法典真是太全了,我们一定要多学习法律知识”村委会成员二虎说。针对目前农村群众法治意识相对薄弱,弱势群体维权意识相对淡薄的现状,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主要围绕民法典精神、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职能,重点对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对象、范围、方式、程序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内容进行宣讲和推送,切实让广大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检护民生”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大“检护民生”工作力度,聚焦民生热点和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理念,用心用情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在依法履职中展现检察为民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