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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调研组莅临 集宁区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检察侦查工作
时间:2024-04-12  作者:姜丽薇  新闻来源:第三检察部  【字号: |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调研组莅临

集宁区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检察侦查工作

411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崔平、第十一检察部主任高文山一行莅临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就检察侦查工作进行调研指导。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艳丽,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巩跇参加调研

调研督导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参观了集宁区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工作室、案件管理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场地,对我院整体情况进行了解。座谈会上,我院就近年来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相关案件的基本情况自身存在的短板弱项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做了汇报。随后,与会人员从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理念、拓宽案源渠道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调研组对我院检察侦查工作的新思路和努力方向给于充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一是强化人员配置,加强侦查能力培养。鼓励检察人员多参与上级院以及纪委监委的侦查工作,通过多办案提高侦查能力。二是增强线索把控能力,及时审查移交线索加强与其他业务部门沟通交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主动摸排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发现一件、审查一件,提高法律监督的刚性和质效。三是注重发现并挖掘机动侦查案件线索,充分运用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运用机动侦查办理案件的权力,切实承担起机动侦查办案职能,扎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下一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将在上级院的统一部署、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检察侦查职能,办理侦查案件中要用“以案找人、分工协助”工作法,组建“因案选人、分段参与”式灵活融合办案团队,加大力度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的了、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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