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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助推“高标准”农田建设 让“粮田”真正变“良田”
时间:2024-04-11  作者:范丽娟  新闻来源:第五检察部  【字号: | |

检察公益诉讼助推“高标准”农田建设

“粮田”真正变“良田”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高标准农田建设作出指示批示。按照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总体部署,集宁区人民检察院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建后管护问题,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与相关行政部门同向发力,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协调有效、监管到位、保护有力的良好格局。

一、夯实战斗堡垒,强化党建引领聚力作用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公益诉讼办案中,坚持“党员当先锋,非党员齐上阵”团队精神,将党建融入检察为民实践。以分管副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公益诉讼办案组第一时间认真研究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总体部署,收集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整理成册,通过深入学习高标准农田相关知识,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切实推动党建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二、多渠道收集高标准农田公益诉讼问题线索

围绕专项工作重点,通过与相关行政单位对接,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内外协作机制等途径,拓宽问题线索通道,积极排查案件线索。

一是加强与人大、政协机关沟通联络,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护存在问题的意见建议,转为公益诉讼案件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二是与集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对接,从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中心推送的海量投诉、举报工单中,提取涉及高标准农田重点问题线索。

三是强化内部协作,通过案管部门查询2019年至今的串通投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相关刑事案件中排查高标准农田公益诉讼问题线索。

三、检察+行政,全覆盖实地排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

建立“检察+行政”机制,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问题动态清零。

一是与农牧水利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推进会,对行政机关在排查整治阶段建立的“一个台账、三个清单”进行交流研讨,督促其及时查漏补缺,调度督促工作进展,处理专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问题整改见实效。并进一步确定工作重点,梳理分析辖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薄弱环节,共同研究制定合理有效整治措施,确保专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深入田间地头全覆盖实地走访。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工作专业性较强,涉及问题种类多,且建设区域比较分散,集宁区检察院重点围绕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建后管护等方面先后与集宁区农牧水利局、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集宁区分局、乌兰察布市林业和草原局集宁区分局联合,对2019年以来建设的涉及2个乡镇,15个行政村,27个自然村的1.6万亩高标准农田进行全覆盖实地查看走访,办案组采取查看现场、无人机航拍、查阅档案资料、走访村委会、群众、调取“非农化”、“非粮化”卫片图斑等调查方式核实案件事实,固定办案证据。

四、公开听证,精准制发检察建议

经过拉网式全面排查,发现我区项目工程质量、灌溉和排水、农田输配电工程质量、建后管护等方面存在问题,为了厘清行政机关职责,做到对症施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委托代理人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存在问题以及整改难点进行研讨交流。经过听证,集宁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4个有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全程参与和见证监督下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被建议单位相关负责人当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表示要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积极整改。

五、借力借智,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一是为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维护司法公正,办案组对排查过程中存疑的问题与相关行政部门以实地勘查、圆桌会等形式进行联合复查,找准问题症结。

二是通过咨询专家学者,借助“外脑”智慧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助力检察机关明晰公益受损根源,精准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三是对案件调查实行公益诉讼与技术保障一体化办案,实地走访高标准农田过程中利用无人机、激光测距仪、土壤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等快检设备帮助办案组快速有效甄别案件线索,固定相关证据,充分发挥科技对公益诉讼办案的引领助推作用。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利民工程,有利于保障农业经济发展对粮食的需求,提高农作物质量,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集宁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凝聚公益保护合力,真正践行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担当和初心使命,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助推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高标准”,让“粮田”真正变“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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