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深化流程监控工作
推动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流程监控是案件管理工作的基础性职能,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规范流程监控工作,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关于推进案件流程监控实质化开展的通知》文件要求,以标准化、规范化的流程监控工作助推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优化工作理念
充分认识流程监控对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内部监督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树立“以服务促监管,以监管强服务”的工作理念。深刻理解流程监控是案件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组织业务部门学习流程监控新要求,准确把握重点监控的案卡及文书,让全体业务部门人员深刻认识流程监控对保障办案质量的重要性,使流程监控工作效果真正辐射到对办案质量的保障上。
二、多种监督方式,做好全程监控
注重人工监控、系统监控与专项监控相结合方式。充分利用“数检通”软件,每日查看系统预警提示信息,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办人整改。承办人也可运用该软件在填录案卡后进行自查,即查即改。流程监控员每月定期对全院“四大检察”业务案件进行巡查,撰写流程监控专题报告,分析通报流程监控问题。专项核查上级院下发的案卡核查通报,举一反三督促整改,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出现,真正做到发现一个、监督一类、整改一批的监督效果。
三、打好监控组合拳,提升办案质效
注重流程监控与案管内部工作的深度融合,打好流程监控“组合拳”。加强流程监控与数据分析有机融合,在对业务数据的日常监管中,核查发现数据异常,进行反查查找对应案卡存在的问题,反馈承办人及时修改。注重对影响业务数据采集的重点案卡填录进行精准监控。加强流程监控与案件质量评查的深度融合,将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共性、典型问题作为重点监控项,在今后流程监控中重点核查。
截至目前,我院对“四大检察”业务案件全面监控,发现案件不规范问题90处,撰写3篇流程监控分析报告,系统内制发3次流程监控通知书,承办部门对所有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下一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继续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流程监控监督工作模式,真正做到从“实”处着眼、从“细”处发力,实现“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有效结合,重点强化对案卡规范性填录、文书制作等问题的监控,助力提升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