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会签《集宁区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人员的管理,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近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集宁区公安分局、集宁区教育局、集宁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集宁区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五部门会签了《集宁区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

文件要求建立强制查询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及沟通联系机制。确保以“零容忍”的态度将入职查询“全覆盖”,发现已聘教职工有性侵违法犯罪前科的,一律解聘;发现拟聘教职工有涉性侵违法犯罪前科的,一律不得录用。从源头上阻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之手。

文件会签后,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多部门,逐步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入职查询工作,严把“准入关”,共筑“防火墙”,与社会各界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安全岛”。